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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都市报 2018/12/24 9:50:33 作者: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王倩 浏览次数:0次
为了资金周转,做生意失败的琼海男子王某光谎称自己是海口流水坡片区拆迁户,有安置房出售,骗了他人15万元,事后归还5万元。因犯诈骗罪,王某光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王某光今年56岁,家住琼海,他因生意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于2015年1月中旬向被害人潘某谎称自己是海口市美兰区流水坡片区棚户改造的拆迁安置户,其在海口美兰区流水坡有一栋六层楼,属于棚户改造的拆迁房,楼房拆迁后分得的安置房面积为110平米,可按每平方米4800元的价格卖给潘某一套。 同年1月17日10时许,王某光和潘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北路岭下村附近见面,双方达成协议后,潘某分别于当日、同年5月25日向王某光支付现金及转账,合计付款15万元。此后,王某光未能将约定好的房屋交付潘某。 经向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和海口市房屋档案馆调查,王某光在海口流水坡并无住房,也不是流水坡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安置户。 被害人潘某于2016年6月1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被告人王某光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归还潘某5万元。 2017年4月6日,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对被告人王某光网上追逃。 2018年7月4日,警方在海南三亚天涯区一酒店将王某光抓获,并从其身上扣押现金9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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